依據標準:QB/T2922-2007 箱包振蕩沖擊試驗機方法
產品特(te)點:操作方便簡單(dan),是箱包手(shou)袋廠必不可(ke)少的檢(jian)測儀器。
試驗原理:箱包中加載(zai)規定(ding)的(de)負重后,通過提(ti)把(ba)或**打(da)開的(de)拉桿將箱包提(ti)起(qi),在規定(ding)的(de)行程(cheng)內以一定(ding)的(de)速度(du)和自身所承載(zai)的(de)重力往下俯沖(chong),再(zai)通過彈簧對力的(de)吸收和釋放使箱包受到沖(chong)擊和振(zhen)蕩,從而檢驗(yan)提(ti)把(ba)、拉桿、箱體(ti)的(de)質量。
取樣要求:成(cheng)品皮箱或手提包(bao)
結果判(pan)定:完(wan)成測(ce)試(shi)次數后,觀察(cha)提把、拉桿和箱體(ti)是否有損壞。
技術(shu)參數:
沖擊高度:2000mm
振動方式:可上(shang)下運動,減震(zhen)彈(dan)簧常數為17.54N/mm。
測(ce)試速度: 20次/min,試(shi)驗行程為150mm
沖擊次數:依標準中(zhong)100-2000次(ci)對拉桿(gan)、軟提(ti)(ti)把、硬(ying)提(ti)(ti)把分別設定次(ci)數。
次(ci)數設定:設定沖擊(ji)次數,1~999,999 ,測試(shi)完成(cheng)后自動停(ting)機(ji) 。
控制裝置:可調節(jie)速度,中途掉落自(zi)動停機(ji),并具有(you)自動記錄和記憶功能。
試(shi)樣(yang)制備:測試(shi)前(qian),試(shi)樣(yang)應在溫(wen)度18℃~25℃的環境中停放(fang)1小時,在停放(fang)期間(jian)不應受(shou)壓。
機臺尺(chi)寸:1400×1200×2960 mm(W×D×H)
機臺重量:約390kg
電 源:1∮,220V/50HZ
附 件:
1.產品操作說明書;
2.產品保(bao)修(xiu)卡(ka);
3.出廠合格(ge)證;
4.計量證書(shu)。